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和政府的专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带头学习贯彻和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双重职责,必须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走在前、作表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以深刻领会和自觉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着力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十八大报告强调,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腐败危害性的认识和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着力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自觉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反腐倡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摆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大局中来推进;更加自觉地立足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正视困难和问题,还准确把握有利条件,进一步坚定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更加自觉地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始终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入度、贡献度。十八大报告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奋斗目标,系统部署了五位一体建设的主要任务,描绘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包括反腐倡廉工作在内的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职责,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促进大局,确保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要严明政治纪律,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坚定性,自觉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规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监督检查,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加强对调结构转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在改善发展环境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问责力度。要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立项审批、协调联动、调度督查、纪律保障和责任追究等五项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工作水平。 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系统性、实效性。十八大报告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确定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完成上一个五年工作规划、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制定下一个五年规划,创造性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在增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系统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坚决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分量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预防腐败。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目标,突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这个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最大限度地惩治腐败分子,最大限度地教育、帮助、挽救干部。 以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十八大报告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题中之意,也是现阶段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走改革创新之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应对和破解“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在以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制度保障、以科学方法推进上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方面,要在调查研究上做文章。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特点及规律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在探索实践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特别是积极探索实践“体制机制制度+科技并融入文化”工作模式,更加注重发挥体制机制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廉政文化的引领、渗透作用,努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着力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参与率、满意率。十八大报告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依靠人民群众支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方面,要拓宽和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发挥群众作用。要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举报渠道,着力提高信访举报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深化民主评议活动,改进评议方法,切实做到“群众说好才算好”。另一方面,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要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要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要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在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以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亲和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责任。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目标要求,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规范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积极探索乡镇、开发区(园区)、村民监督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等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要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锻炼和党性修养,不断创新和完善岗位练兵、科技强兵、持证上岗、挂职锻炼等工作机制,教育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自觉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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